今天早上在整理 PTT 教師培訓內容的時候,我卡在一個很小的地方。
(沒錯,上班前的時間,也是我電腦工作的時間)
在 Rowe 的課程裡原本有一段,在談「視覺型、聽覺型、動覺型學習者」。
這套說法很多老師應該都不陌生。
過去幾十年裡,「學習風格」曾經非常流行。不同理論會用不同方式分類學習者,例如偏好看圖、聽講、操作,或依照不同認知與經驗方式去區分。
像 VARK 模型,就是從 Visual、Aural、Read/Write、Kinesthetic 幾種偏好來描述學習者。
它之所以會流行,我其實很能理解。
因為它提醒老師一件很重要的事:
學生並不是都用同一種方式在學習。
如果一堂課永遠只有講述,確實會讓很多人很難進入;如果有圖、有實作、有討論、有書寫,通常能讓更多學生找到入口。
所以這些理論當年會被大量使用,不是毫無原因。
問題出在後來我們很容易自己再往前走一步:
「這個學生是視覺型,所以應該用視覺方式教他。」
「那個學生是動覺型,所以他要動手才學得會。」
這種把學習者分類之後,再把教學方式和類型配對的做法,後來受到很多研究質疑。
2008 年,有學者對「learning styles」研究做了一次回顧。他們特別檢視一個常見假設:如果把教學方式和學生被分類出的學習風格配對,學習效果會不會比較好?
他們的結論是,當時並沒有足夠可靠的證據支持這種做法,而且一些設計較嚴謹的研究甚至得到相反結果。
所以今天我要重新整理 PTT 的內容,當然不能再把「視覺型、聽覺型、動覺型」當成一個已經被證實、可以拿來替學生分類的教學原則。
因此我原本很自然地想寫:「過去這個理論是錯的,現在不要這樣做。」
寫完之後,我一直覺得哪裡不對。
後來我才發現:
這樣寫,某種程度上是在否定一個人的學習歷程。
很多現在來上教師培訓的老師,可能十幾年前在課程裡,就是這樣學的。
他可能真的曾經花很多時間理解學習風格,可能拿來設計過教案;
可能也曾經因為這個概念,第一次意識到:
「原來不是每個孩子都要用同一種方式學。」
甚至這個理論曾經真實地幫助他改善教學。
如果今天我在課程中直接告訴他:「這個錯了,從今天開始不要再用了。」
我否定的其實不只是一個理論。
也可能順便否定了他以前學過的東西,他曾經做過的嘗試,甚至他過去十幾年相信過的一部分教學價值。
而我越來越覺得,這不是我希望 PTT 做的事情。
我現在比較想做的,是把一個理論的發展講成一個故事。
例如我會先說:
過去,學習風格理論之所以重要,是因為它挑戰了一種很單一的教學想像。
它提醒我們學生之間確實存在差異:
有人比較容易從圖像進入。
有人喜歡先聽解釋。
有人需要實際操作之後才比較能掌握。
這些「偏好」和「當下的學習差異」是真實存在的。
但後來的研究進一步提醒我們:
偏好,不等於固定類型。
而且我們目前並沒有足夠證據說,只要把學生分類,再按照那個類型配對教學方式,就一定能學得比較好。
所以現在比較成熟的方向,不是重新找到另一套更精準的分類,把每個學生塞進新的格子裡。
而是去理解,同一個人,在不同任務、不同內容、不同情境下,可能需要不同支持。
學數學圖形時,圖像可能很重要。
學發音時,聲音可能不可取代。
學怎麼使用工具時,實際操作可能就是必要的。
而同一個學生今天需要示範,明天可能需要討論,後天則需要自己嘗試。
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像 Universal Design for Learning(UDL,學習通用設計)這類框架,會把重點放在提供多元的參與方式、資訊呈現方式,以及行動與表達方式,而不是先替學生貼上一個固定類型。
CAST 最新的 UDL 3.0 也強調 learner variability,也就是學習者的差異會隨情境、動機、任務等改變,因此教學設計需要保留多種入口。
早上的這個轉念瞬間,讓我有一種頓悟的感覺!
因為我知道每個人都是在同一條路上的不同位置而已,因此在更新理論的時候,比較不是「以前的人都錯了,現在的人比較厲害。」
而比較像是,我們以前看見了一部分,現在又多看見了一些。
以前,學習風格幫我們看見「學生不一樣」。
現在,我們進一步知道,不應該太快把這些差異固定成標籤。
以前的理論沒有因此變得毫無價值。
它只是被放回了更完整的脈絡裡。

我最近在整理 PTT 時,越來越覺得:
教師培訓不能只是一直把「正確答案」塞給老師。
因為教育本身就在變,研究會更新,理論會被修正。
我們今天相信的東西,十年後也可能需要重新檢查。
如果我們每一次更新知識,都是用「把舊的推翻」的方式進行,那我們其實也在示範一種很危險的學習文化:
只有最新的是對的,以前都是錯的。
但一個真正成熟的學習者,應該有能力做的,反而是:
理解一個觀念為什麼曾經出現。
它當時解決了什麼問題。
它幫助我們看見了什麼。
後來又有哪些研究發現它的限制。
現在我們因此把做法調整成什麼。
這個過程本身,就是學習。
所以我今天最後把那段教材重新想了一次。
我不會刪掉「視覺型、聽覺型、動覺型」這段歷史。
我反而會保留它。
只是會把它從:
「學生可以被分成這幾種類型」
改成:
「教育界曾經如何理解學習差異,以及後來我們怎麼一步一步修正這個理解。」
然後再帶老師走到現在比較實際的做法:
不要急著替學生分類。
而是觀察這個人、這個任務、這個情境現在需要什麼支持。
提供多種理解的入口。
多種參與的方式。
多種表達學習成果的可能。
如此,我們才能更靈活,也更貼近真實的學習者。
我今天早上的頓悟是,這件事情其實不只是在改一頁教材。
它也提醒我一件很重要的事:
修正知識,不一定要否定過去。
我們可以承認,以前相信的東西有它的時代背景。
曾經幫助過我們。也曾經真的解決了一些問題。
然後在新的證據出現之後,再把理解往前推一點。
這樣的學習,可能比單純說一句:
「以前錯了,現在改正。」
更尊重知識,也更尊重每個人過去的生命歷程。
